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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球或投篮,队员可跳起中枢脚并一脚或双脚同时落地。但一脚或双脚抬起后在球出手之前任一脚不得落回地面。
——开始运球,在球出手之前中枢脚不得抬起。
·停止时哪只脚都不是中枢脚:
——开始运球,在球出手之前哪只脚都不得抬起。
——传球或投篮,一脚或双脚可提起,但在球出手前不得落回地面。
25.2.3 队员跌倒、躺或坐在地面上
·当一名队员持球跌倒在地面上或躺或坐在地面上获得控制球是合法的。
·如果而后该队员在持着球滑动、滚动或试图站起来是违例。
第26条 3秒钟
26.1 规定
26.1.1 当某队在前场控制活球并且比赛计时钟正在运行时,该队的队员不得停留在对方队的限制区内超过持续的3秒钟。
26.1.2 队员在下列情况下应被默许:
·他试图离开限制区。
·他在限制区内,当他或他的同队队员正在做投篮动作并且球正离开或恰已离开投篮队员的手时。
·他在限制区内已接近3秒钟时运球投篮。
26.1.3 为证实队员自身位于限制区外,他必须将双脚置于限制区外的地面上。
第27条 被严密防守的队员
27.1 定义
一名队员在场上正持着活球,这时对方队员处于积极的防守位置,距离不超过1米,该队员是被严密防守。
27.2 规定
一名被严密防守的队员必须在5秒钟内传、投或运球。
第28条 8秒钟
28.1 定义
28.1.1 某队的后场由该队本方的球篮、篮板的界内部分以及由该队本方球篮后面端线、两条边线和中线所限定的球场部分组成。
28.1.2 某队的前场由对方的球篮、篮板的界内部分以及由对方球篮后面的端线、两条边线和距对方球篮最近的中线内沿所限定的球场部分组成。
28.1.3 球进入该队的前场,当:
·球触及前场时。
·球触及有部分身体触及前场的队员或裁判员时。
28.2 规定
28.2.1 每当一名队员在他的后场获得控制活球时,他的队必须在8秒钟内使球进入他的前场。
28.2.2 当先前已控制球的队由于下列情况的结果被判在后场掷球入界时,8秒钟周期应以任何剩余的时间继续:
·球出界了。
·一名同队队员受伤了。
·一次跳球情况。
·一次双方犯规。
·双方球队的相等罚则抵消。
第29条 24秒钟
29.1 规定
29.1.1 每当一名队员在场上获得控制活球时,他的队必须在24秒钟内尝试投篮。
在24秒钟内,为构成一次投篮:
·在24秒钟装置的信号发出前,球必须离开队员的手,而且
·球离开了队员的手后,球必须触及篮圈或进入球篮。
29.1.2 当一次投篮尝试临近24秒钟周期结束和球在空中时信号响起:
·如果球进入球篮,没有违例发生,信号应被忽略并且记中篮得分。
·如果球触及篮圈但未进入球篮,没有违例发生,信号应被忽略并且比赛应继续。
·如果球撞击篮板(不是篮圈)或未碰篮圈,一次违例发生,除非对方队员即时和清楚地获得了控制球,在此种情况下,信号应被忽略并且比赛应继续。
关系到干涉得分和干扰的所有限制应适用。
29.2 程序
29.2.1 如果裁判员因为任何正当的与任一队无关的原因(24秒钟装置错误的复位等)、或与控制球队的对方有关的原因停止比赛,一个新的24秒钟周期和球权应判给先前已控制球的队。
然而,如果根据裁判员的判断,对方将被置于不利,24秒钟装置应从中断的时间继续。
29.2.2如果某队已控制球或双方都未控制球时24秒钟装置错误地发出信号,此信号应被忽略并且比赛应继续。
然而,如果根据裁判员的判断,控制球队已被置于不利,比赛应被停止,24秒钟装置应被校正并且把球判给该队。
29.2.3 罚则
应将球判给对方队员在最靠近比赛被裁判员停止的地点掷球入界,正好在篮板后面的地点除外。
第30条 球回后场
30.1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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