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分考查和考试两种,目的在于检查教学的效果以及执行大纲的情况,因此,在实施时必须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必要时实行教考分离。
(二)考试内容我括理论、技能(含专项素质达标)和技术动作三部分,如内容需要增减由任课教师提出 教研室同意,方可实施。
(三)体操成绩的评定,是按理论、技术、技能考核成绩所占进分比之和计算,三部分内容均为及格者方可按比例进行成绩评定,其中一部分不及格的即作为为及格论,要进行该部公的补考
(四)理论考试占30%,技能占30%(含专项素质达标,基本体操的组织教学实习)技术动作占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