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计划》是在义务教育法指导下制订的,它坚持义务教育的目的任务,面向全体学生,努力体现时代要求,积极吸收新的教育科研成果,具有许多新特点。
一、培养目标增加新的要求
培养目标是学校一切教育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它决定着教育教学活动的方向,制约着教育教学活动的发展。没有明确的培养目标,就失去了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要求。因此,《课程计划>的修订,首先在培养目标方面作了若干重要补充或变动。这样,使修订后的<课程计划》,与建国以来的各个教学计划相比,甚至和义务教育《教学计划》(试行草案)相比,在培养目标方面具有一些新特点,或者说使《教学计划》原有的特点,更加鲜明突出出。
在《教学计划》当中,小学阶段的培养目标和初中阶段的培养目标,是作为两个大的段落写在一起的,题目为“小学和初中的培养目标”。而在《课程计划》当中,则把小学阶段和初中阶段的培养目标,分别来写。而且,为了使培养目标更加明确,便于掌握和实施,又把两个阶段培养目标基本按“德、智、体、美、劳”五个方面分条块来写,同时考虑到,尽管小学和初中的培养目标有别,但它们之间的关系是递增的、统一的和相互衔接的整体,中小学生通过九年义务教育要达到的要求只有一个,因此,《课程计划》又在小学和初中这两个阶段性培养目标之前,增加一个原《教学计划》所没有的九年义务教育的培养总目标。这就是:"按照国家对义务教育的要求,小学和初中对儿童、少年实施全面的基础教育,使他们在德、智、体诸方面生动活泼地主动地得到发展,为提高全民族素质,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级各类人才奠定基础。”
该培养总目标,既体现了义务教育法第三条规定的义务教育要为“提高全民族的素质”和“培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奠定基础”的教育目的,又具体落实了国家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
《课程计划》的培养目标不仅在写法上有变动,更重要的是结合我国改革开放的形势,为了符合时代要求,积极吸收新的教育科研成果,增加了新的要求。
第一,结合时代要求,加强思想品德教育。这次制订《课程计划》的指导思想之一,就是加强德育。困此,修订后的计划除保留了原《教学计划》中的要培养学生“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等思想品德要求外,在小学阶段特别增加了“关心他人、关心集体、认真负责、诚实、勤俭、勇敢、正直、合群”等规定;在初中阶段增加了“守信、勤奋、自立、合作、乐观、进取”等新规定。所有这些思想品德的新增要求,都是在充分分析现阶段少年儿童思想品德的现状和改革开放的形势需要后,经过反复讨论和多方征求意见而规定的。这些思想品质,都是随着我国商品经济的发展和新的人际关系的确立而需要具备的。
第二,首次提出个性心理品质的教育目标。我国建国以来所制订的教学计划,在培养目标中从来没有提到过发展学生的个性心理品质的问题。这次修订计划根据大家的建议,第一次把个性心理品质列为培养目标之一。
如《课程计划》前言中规定要“促进学生个性的健康发展”。小学培养目标规定,小学生要初步具有“良好品质”、“较广泛的兴趣和健康的爱美情趣”。在初中阶段培养目标则递进为要使学生具有“良好的品德和个性品质”。为实现这一培养目标,《课程计划》在各科教学的总要求部分还明确规定,所有学科都要“促进学生个性心理品质的健康发展”。这样,“促进学生个性心理品质的健康发展”就和“双基”教学及能力培养等一样,是教学应当完成的一项任务。同时,实施《课程计划》的各科教学大纲,例如数学教学大纲,则把这一新的规定,列入本科教学的目的要求,并结合学科内容把个性品质具体化。初中数学教学大纲在“教学目的”中进一步阐述说:“良好的个性品质主要是指:正确的学习目的,浓厚的学习兴趣,顽强的学习毅力,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独立思考,勇于创新的精神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第三,首次把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列入教学目标。《课程计划》力适应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特别强调要发展学生智力。要发展学生的智力,就要授之以“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授人以鱼只给一饭之需,教人以渔则终身受用无穷”。在原《教学计划》的培养同标当中,只是在初中培养目标部分提出要使学生“初步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但新的计划则规定:要使学生“初步具有科学态度,掌握一些简单的科学方法”。这里所说的科学方法,包括各层次的方法,既包括第一层次的哲学方法,又包括第二层次的各学科普遍应用的一般科学的方法,还包括第三层次的各门科学的专门方法。要求掌握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主要是为学生以后从事各项工作特别是科学技术丁作作准备,打基础。但鉴于学生掌握严格意义的科学态度和复杂的科学方法的困难,因此只规定初中生要“初步具有”科学态度,并“掌握一些简单的”而不是艰深的科学方法或方法论。
《课程计划》是制订教学大纲的依据。各科教学大纲,都结合本学科内容特点,把《课程计划》所提出的有关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的要求,结合学科内容特点,列为教学的目的要求和教学的注意问题。历史学科大纲规定,要培养学生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物理大纲规定对学生进行“辩证唯物主义观点和方法”的教育,化学强调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等。《课程计划》把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列入培养目标,是对各科教学的概括,各科大纲又具体落实了计划的规定。
此外,《课程计划》在培养目标方面,有关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主要能力的要求,比原《教学计划》更加明确系统,增加了一些新内容。
二、课程的统一性和灵活性进一步结合
按照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课程管理制度,全国采用高度集中统一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科书,地方管理课程的权限很少,这样就造成了“千校一面”和“万人一书”的局面,很不利于学校办出特色和发展学生的专长。为了改变这种局面,这次修订计划在设计课程结构时,特把中小学课程从管理权限上,分为国家安排课程和地方安排课程两大类。
国家安排课程在整个课程计划中占90%以上的比重,以必修的文化基础课程为主,它体现了国家对受过九年义务教育学生的基本要求。国家安排课程的管理权力属于国家教育委员会,全国各地初中和小学都要开发,非经国家教委同意个得随意取消。这就是课程的统一性。
地方安排课程的管理权限属于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虽然在整个课程计划中地方安排的课程所占比重很小,但在全国统一的教学计划中明确规定地方课程,这是我国建国以来所制订的教学计划中从未有过的。地方课程的设置是课程计划的一个突破性的改革。
按照课程安排表的规定,“五·四”学制小学地方安排课程共10节,占周课时总量的6.06%:初中地方安排课程井19节,占周课时总量的13.38%;九年当中地方安排课程共29节,占周课时总量的9.44%。“六·二”学制小学地方安排课程共16节,占周课时总量的8.33%;初中地方安排课程共5节,占周课时总量的4.63%;九年中地方安排课程共21节,占周课时总量的7.00%。
按照制订《课程计划》时设置地方课程的设计,地方安排课程包括学科和活动两类课程。地方课程可以用来开设地方规定的必修课,也可开设选修课;可以开设文化基础课,也可开设职业技术课;可以开设综合性课程,也可开设专题性课程;可以安排学科课程,也可安排学科以外的其他活动。
小学阶段的地方课程,可用来增加体育锻炼、科技文娱活动或安排自习。有条件的小学可开外语,农村和边远地区的小学可用来学习语文和数学。初中阶段,在低年级可安排文体和科技活动,在高年级可开设外语或为准备就业的学主开设职业技术类的课程。
设置地方课程的目的是,鼓励学校办出自己的特色,适应各地经济文化发展的不同情况,以便更好地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为学生升学和就业打好基础。地方安排课程,是由省、市、自治区一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经济建设的需要,根据学生的需要,因地制宜安排的课程。这部分课时尽管比重不大,但它却开创了地方管理课程的先例,把课程分为国家的和地方的两个层次的课程,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的国家高度集中的课程管理制度。随着我国课程制度改革的发展,地方课程的比重将会适当增大。
其次,课程的统一性和灵活性的结合,还表现在某些教学科目的两级教学水准的规定上。例如外语和数学。1986年制订的义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初中各年级都设外语,每周各4节,只有一种教学要求,这一要求是偏高的,学习外语条件较差的地区的学生,特别是农村,难以达到标准。新的课程计划对于外语就规定了1级和级两种要求。级水准学习两年,每个年级每周各4课时,通过两年的学习掌握适量的基础知识,能进行简单的听、说、读、写的活动,这是1级水准。l级水准是国家对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学生的统一的基本要求,这种要求无特殊情况都应达到,!级水准要在1级水准的基础上,再学习一年或两年,每个年级每周各4课时。通过三年或四年的学习,掌握必要的基础知识,具有初步的听、说、读、写的能力,这是:级水准。”级水准不是国家对广大地区大多数学生的统一要求,而是对具备学习外语条件的地区和学校,对某些能学好外语的学生提出的要求。此外,确实不具备师资等条件的地方或学校,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初中也可不开设外语。
关于数学的教学要求,也基本和外语的要求一样,具有一定的统一性和灵活性。
其他某些学科,如体育和音乐等,也和外语及数学的要求一样,既有全国统一的水准,也给地方以灵活掌握的余地。
三、课程结构和学科比例更加科学合理
这里说的课程结构是指课程计划中包括的课程门类;学科比重是指课程计划中各学科所占的课时比例。关于课程结构和学科比例,进行调整后更加科学合理,有利于对学生进行全面的教育,这是课程计划的第三个主要特点。这在《课程计划》中的具体体现是:
第一,我国长期以来所制订的教学计划中,课堂教学以外的活动不被看作课程,一般不纳入课程计划表。传统的课程概念一般是指学科课程,传统的课程结构是单一的学科课程构成。而《课程计划》则把课堂教学以外的各种活动也看作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纳入课程安排表。活动包括校内的文化、体育和科技等活动,以及校外的社会实践活动和远足等。《课程计划》在总体设计时,把课堂教学外的一切教育教学活动有机地结合起来,和课堂教学相辅相成,这既改变了过去的单一学科课程的结构模式,也有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素质。
第二,把职业课程和劳动技术课程纳入课程计划表并提出教学要求。传统的小学、初中教学计划中,仅有基础文化课,以后增加了劳动技术课。但这仍然不完全,新课程计划又增加了职业类的课程,即职业指导课。职业指导课使学生了解择业的一般常识,以便正确地选择自己的职业,这样就使课程的门类弥补了长期以来存在的一个缺陷,使课程结构更加完善,更加适合初中内部分流的客观要求。
关于各类学科的比重,我国教学计划中长期以来存在的不合理现象,总的来看上要是语文、数学比重过大,而音、体、美和职业技术类教学时间被挤占。〈课程计划》在保证语文、数学学科较大课时比重的前提下,适当增加社会学科类、音体美类和劳动技术教育类的课时。课时比例的调整,使各门学科在整个课程体系中所占的比重趋于合理。同时,由于思想政治、历史和地理课时的增加,更有利于加强德育,落实了“两史一情”的教育(近代史、现代史和国情教育)。
四、以分科课程为主,适当增设综合课
分科课程是按照科学的类别分门别类编排的课程。新中国成立40多年来,我国普通教育中除小学自然课外,基本上只有分科课程,没有综合课程。近些年来,随着我国课程改革的深入发展,对于分科课程和综合课程各自的优缺点有了一定研究。分科课程有能使学生获得系统牢固的基础知识的优点,但也有课程门类多,不便于容纳跨学科知识等缺点。综合课能减少教学科目门类,可使学生学得跨学科的综合知识,而且内容有较大弹性。已开设综合课还有许多新问题有待探讨。在这种情况下,《课程计划》的编排,仍以分科课程为主,适当稳妥地增设了综合课。如小学增加了一门综合性的社会课。
在今后的课程改革中,还会有其他新综合课出现。但综合课不会取代分科课程,分科课程和综合课程将长期共存于今后制订的各个课程计划之中。
五、革新体例,增加新的构成部分
1988年颁布的第一个义务教育《教学计划》试行草案,除了培养目标外,主要有四个部分构成:(一)制订教学计划的原则;(二)适用范围:(三)时间安排;(四)课程设置说明。最后是课程计划安排表。而1992年制订的《课程计划》的主要构成部分是:(一)培养目标;(二)课程设置;(三)考试考查;(四)实施要求。虽然也由四大部分构成,但1988年计划的四个构成部分和1992年计划的四个构成部分有所不同。
第一,1988年《教学计划》包括制订教学计划的6条原则。而1992年的《课程计划》取消了制订计划的原则部分。因为,1988年的计划是我国第一个新型的义务教育计划,为了使大家理解这个计划,需要把制订的原则写进计划本文,明确告诉大家。而1992年制订的《课程计划》,由于人们了解义务教育的某些特点,困此除了某些重要原则合并到前言部分,其他原则没有再写进计划。
第二,关于1988年《教学计划》的“适用范围”部分,在1992年的《课程计划》中不可作为、一个独立的构成部分,而是作为实施要求部分中的一条,实施要求部分是1992年《课程计划》新增加的部分,这一部分着重讲明了各级各类的学校如何落实《课程计划〉和依据计划进行教学的注意事项。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它明确指出:本《课程计划〉“所规定的课程门类、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及课时分配,体现了国家对义务教育的基本要求,是各级教育部门和小学、初级中学组织安排活动的依据,是编定教学大纲和教科书的依据,也是督导和评估学校教学工作的依据”。三个“依据”的提出,是课程计划的一项新规定。
第三,1988年《教学计划》试行草案的时间安排部分,成为1992年《课程计划》课程设置中的四个组成部分之一。《课程计划》中的课程设置和原来的课程设置部分比,有较大变化。在这一部分,按新的课程理论把活动也看作课程,所以对各种活动也和语文、数学等课程一样,作了说明并提出要求。关于1988年《教学计划〉的时间安排部分,在《课程计划》中为了简明起见以表格代替原来的文字叙述,并成为《课程计划》各表中的第一表,即“学年时间安排表”。在1988年的《教学计划》试行草案中,小学和初中的课程设置是用两个表分别表示的,而在《课程计划》中,九年义务教育统一考虑编制,把小学和初中阶段的课程设置设计一张课程安排表来表示,从而使课程的编排更能体现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原则。
在1988年的《教学计划》试行草案中,关于计划的说明部分没有纳入教学计划的正文,而在《课程计划》中,则把说明作为课程设置这一大部分中的第四个小的组成部分。
第四,《课程计划》中的考试考查部分,是根据广大中小学教师的建议新增加的部分。其目的是为了减轻学生的负担,控制必修课功课时数,对考试做了必要的限制。
由此可见,新制订的《课程计划》不仅其名称改了,而且从内容到结构都有某些新的突破和特点。但是,全面来看,《课程计划》仍然有个完善之处,有些问题并来得到比较满意的解决,如课程门类过多,课时总量过满,各学科比例仍不尽合理,多样性、灵活性与统一性结合还不够,这些都需进一步研究。关于这些问题,本书最后一章再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