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学院体育系课程 考试大纲 体育教育专业 【课程名称】:足球(主项) 【课程编号】:16101223、16101224、16101225、16101226 【课程类型】:专业选修课一 【学时数与学分】:238学时,计13学分,第4—6学期各4学分,第7学期1学分 一、考试目的 (一)通过考试促使学生掌握足球运动的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掌握通过足球运动进行健身娱乐和临场裁判的方法。 (二)通过考试了解学生对足球基础知识、专项技能、教学、训练、科研方法的掌握情况,以及裁判工作、竞赛组织能力,找出在教学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并加以纠正。 二、考试内容 (一)成绩比例 1、第四、五、六学期:平时成绩占30%,以考勤、学习表现和教学、裁判能力为主;技术考试占70%(其中技评占40%,达标占60%)。 2、第七学期:理论考试占30%,涵盖全部知识点;技术考试占60%(其中技评占40%,达标占60%),平时成绩占10%,以考勤、学习态度为主。 (二)考试方法 1、理论考试:百分制,开卷,任课教师出卷,专业教师集体阅卷。 2、技术考试:百分制,技评、达标相结合,教考分离。 3、平时成绩:根据出勤、课堂表现和能力等综合评定。 三、评分标准 (一)理论考试:专业教师集体阅卷,依据参考答案评分。 (二)技术考试:技评、达标各占40%,达标占60%。 1、技评: 根据学生的动作规范程度,控球能力等综合评定。 等级:优为90分以上;良为80—89分;中为70—79分;及为60—69分;差为60分以下。 2、达标: (一)第四学期考核内容 1、30M跑 方法:在足球场上起动计时(穿胶鞋),两次机会,取最好一次成绩 评分标准:4"6得60分,每减0.1秒加5分,3"8得100分。 2、颠球 方法:除手臂部位以外,用身体任何部位触及球,即为有效,两次机会,取最好一次成绩。 评分标准: 30次60分,每多1次加1分,70次100分,要求双脚交替进行,根据部位、连贯协调性,+2分。 (二)第五学期考核内容 1、4x10M往返运球 方法:按规定往返运球计时,两次机会,取最好一次成绩。 评分标准:15''1得60分;每减0.1秒加1分 ,满分11''1。 2、20M运球绕竿射门 方法:按规定路线带球绕竿计时开始,球越过球门线停表,两次机会,取最好一次成绩。 评分标准:11''100得60分,每减0.025秒加1分,满分8''100。 (三)第六学期考核内容 1、1分钟颠球 方法:在1分钟之内,除手臂部位以外,用身体任何部位触及球,即为有效,两次机会,取最好一次成绩。 评分标准:80次60分,多1次加1分,120次100分。 2、踢准 方法:从25米处,以脚背内侧部位踢球,球必须空中落入标志圈内,左、右脚各踢5个球。 评分标准:10个全进100分,少1个扣10分,6个及格。 (四)第七学期考核内容 1、技术考试内容: 实践能力测试:教学比赛,裁判能力 评分标准:比赛过程中的技、战术运用能力;裁判能力:由足球教研组集体打分。 2、理论考试占30%,包括全部讲授的理论知识内容,理论考试采用闭卷笔试,由试题库选题结合教师出题。技术考核占60%,平时成绩占10%。 体育系 2006年9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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